出卖方蓄意违约的主要表现形式可归纳如下:首先,
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交付物品的期限;其次,经查实入买方之手的标的物体量与其合同约定不符,并且这一事实出卖方心知肚明;再次,故意掩盖标的物存在的缺陷或者权利方面的隐患;此外,还有阻挠其
履行合同中至关重要的职责,例如拒不提供关键文件或相关权证;最后,未经买方同意便擅自行使合同中约定的重要条款进行修改。
另外,在明明知道自身无法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仍然
签署合同并收取款项,也是出卖方恶意违约的典型事例。
这些蓄意违约的行为对买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从法律角度来看,买方有权利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出卖方提出
违约责任的追究,比如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