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负责处理案件的交通警察应该从现场勘查之日算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放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万一超过了这个期限仍未收到此行政文书,那么首先建议您,尝试与负责本案的交通警察进行有效沟通,以便了解及发掘判定时出现延迟的具体原因。
如果交警方面存在无理的拖延行为,您完全有权利向其上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以此来敦促他们尽快出具
认定书。
因为这份认定书对未来的
赔偿以及责任划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等待认定书的这段时间里,请务必妥善保管与事故有关的所有
证据,例如现场照片、录像、见证者的联系方式等等,以防将来需要时能够及时提供。
同时,也请您切勿轻易地与对方达成任何可能会损害到自己合法权益的私人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