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您对于交管部门所出具之事故
认定书持异议,依据法律规定,您享有权利将该申请提交至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认定书之日算起三天之内提出书面复查请求均为有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您的复查请求应具备充足的理由以及相应的
证据支撑。
在进行此类申请时,您需着重指出认定书中所记载之事实模糊不清、所提供
证据不足以印证、适用法律存在偏差、责任划定严重失当等问题。
同时,请积极搜集与事故相关的各种类型证据,例如现场拍照、录像记录、见证者陈述等等,以便为您的复查主张提供有力证据。
但是,以下两种情形的复查请求可能无法得到受理:首先,若事故
当事人已就此事故启动
民事诉讼程序,且已获得人
民法院正式受理;其次,如检方针对
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群依法实行
逮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