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到
行政拘留的
处罚时期内,
家属通常能够与
当事人见面。
然而,若涉及到
刑事拘留事宜,特别是在案件的前期
侦查阶段中,家属通常无法亲自与其会面交流。
刑事拘留这一
强制措施的设定,其宗旨在于确保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推进。
因此,在这个期间内,
犯罪嫌疑人只能通过
委派律师代表他们出面接洽和办理会见手续,以获取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对于家属而言,如果希望了解
被拘留者的具体状况,可以向负责处理此案的执法机构咨询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或者委托律师前往探视被拘留者,并将相关信息转达给家属知晓。
总的来说,
拘留的性质和种类各异,因此关于家属是否能与当事人见面的规定也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