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诉讼离婚所需的一般性资料包括以下各项:
起诉书、
结婚证书、原告
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够证明
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
证据(例如
家庭暴力、赌博行为、长期
分居等具体证据)。
此外,如
离婚案件牵涉到
子女抚养权问题,则需要提交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文件;如果存在
财产分割争议,则需要提供有关财产的详细信息及相关证据。
在法律层面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方为法官做出离婚判令的法定依据。
常见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配偶一方涉嫌
重婚或与其他人维持长久的
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存在赌博成瘾、吸食毒品等严重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由于感情不合导致分居时间超过两年等等。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若您首次
提出离婚请求未能获得法庭的批准,并且在没有新的情况或理由的前提下,在六个月之内再次提出
离婚申请,那么法院通常不会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