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当
房屋租赁协议在
提前解除合同时,押金能否被予以返还,这主要取决于合同中具体关于此类情况的约定以及解约的根本原因。
如果合同已经明确规定了提前解除合约以及押金处理办法等事宜,那么就应严格遵循
合同条款进行操作。
倘若合同对此未作出明文规定,且解约是由
房屋出租者的
违约行为所引发,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瑕疵以至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那么租户将有权利要求房东全额返还押金,甚至可能提出对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予以追加
赔偿的诉求。
然而,若提前解约乃租户自身违约所致,如未能按期缴纳租金等情况,房东则通常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
违约赔偿。
但是,如果扣除的押金数额远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租户可向法院或
仲裁机构申请适当降低此项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