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诉讼离婚的事例之中,如果某一方
当事人一直未能出席法庭审理,那么法院一般并不会轻易地作出
离婚判决。
然而,对于离婚案件这样的重要法律程序,双方当事人在场实际上是至关重要的,如此才能明确查证出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走向破裂这个核心问题。
然而,若是原告提供了充足有力的
证据来证明夫妻之间的深厚感情已然破碎,例如出现了诸如
重婚、
家庭暴力、连续数年的
分居等严格界定的情形,法院在按照法律规定正式通知被告之后,倘若被告仍旧未曾出席法庭审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
缺席判决离婚的决定。
总而言之,是否能够作出离婚判决,主要还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来进行衡量。
若被告在没有合理理由的前提下反复缺席法庭审理,这也许会被认为是其主动放弃了自己的
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