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一方威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威胁孩子,受威胁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证据:要及时通过录音、录像、拍照、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对方威胁孩子的证据,这是后续维权的关键。
沟通与警告:可以与对方直接沟通,要求其停止威胁行为。若沟通无果,可通过正式渠道(如发送律师函)警告对方停止侵害,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报警:威胁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会根据情节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申请变更抚养权:若对方威胁行为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请求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给自己。
二、离婚后一方没收到判决书该怎么做
若离婚后一方没收到判决书,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联系审理该离婚案件的法院,向法院询问判决书的送达情况,比如是采用何种送达方式、是否存在送达障碍等。若因地址变更等原因未收到,可及时提供准确地址让法院重新送达。
其次,若法院已按法定程序送达但当事人未实际收到,如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判决书已生效。当事人可前往法院领取判决书原件。
最后,若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在收到判决书后的上诉期(民事判决上诉期为15日)内,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注意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用。
三、离婚后一方父母病故还需付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父母病故,不影响其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支付抚养费是履行抚养义务的重要方式,该义务不因一方父母病故这一情况而免除。
除非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支付方因重大变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等,可通过与对方协商或向法院起诉,请求减免抚养费。但一般情况下,仅一方父母病故,不能成为不支付抚养费的合理理由。若不支付,另一方有权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
当面临离婚后一方威胁孩子怎么办这个问题时,除了要保护孩子当下的安全,还需要考虑长期的应对措施。比如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威胁方接近孩子和你。同时,收集威胁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至关重要。另外,若威胁情况严重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还可以考虑变更抚养权。孩子的成长环境容不得半点威胁与伤害,若你在处理此类问题上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更专业的指导,别错过获取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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