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若选择对买卖方进行违约投诉,通常情况下,投诉者有权向卖方追索所有涉及
诉讼成本的
赔偿责任。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
诉讼费用,而此类费用通常被定义为“
案件受理费”,由
败诉方负责支付。
然而,我们要提醒您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院会依照各案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斟酌判断最后应由何方向对方收取此项费用。
因此,当您有如山铁证能够证明卖方确实存在
违约行为时,在提
起诉讼时,务必在
诉讼请求中明确指出,要求卖方承担包括案件受理费在内的所有因违约行为给您带来的
经济损失。
法院将依据
合同条款、双方过失程度以及违约事件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作出合理公正的判断,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相关费用的分摊比例。
然而,在正式启动
诉讼程序之前,您可能需要先行垫付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