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不幸破产之时,这并不代表其所背负的
债务会自动消失得无影无踪。
其实,在公司进入
破产清算阶段后,法定程序将会启动并
严格执行,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详细的分类与评估。
首先,立一份由相关部门指定的破产清算小组的报告,对公司的各类财产、
债权债务以及其它财务状况等进行详尽而专业地核查与计算。
最后,
清算所得的款项将会按照特定的顺序来偿还所背负的债务。
首先要偿还的便是所有破产所需的巨大费用以及对整个过程产生影响的共同利益债务,其次是支付给员工的薪酬、
社会保险费、法定
补偿金等等。
接下来,若仍有剩余资产,它将会按照欠缴之税务、普通
破产债权人等先后次序将其用于偿还债务。
但是,如果
破产财产无法彻底清偿同一个顺序的各项清偿要求,那么它们将按比例进行分配。
然而,必须认识到的是,在大部分情况下,公司的财产是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的,对于那些未能被清偿的部分,在法律层面上虽不能强行要求继续偿还,但这并不等于说债务清零了,只是它们的清偿义务已经由
债务人转移到了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