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后,
离婚调解书中确认的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在特定条件下是具有可变性的。
然而,这种改变
抚养权的过程必须遵循一些法定的前提条件,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受到损害导致无能力再进行抚育儿童的任务;又或者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能承担起照顾和爱护子女的职责,甚至出现了虐待、伤害子女等恶劣行为时,以及他们的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等等。
如果您希望改变抚养权的归属,那么您需要向当地的法院提出
变更抚养权的
诉讼请求,并且需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明上述所提到的法定情况确实存在。
法院将会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全面考虑双方的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最终对是否可以改变抚养权的问题作出决策。
总的来说,改变抚养权的问题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事情,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据来支撑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