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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一年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些什么举证材料

在提出第二次离婚离婚诉讼请求之际,以下为您列举了几项相对而言较为主导性的举证材料:
首先是关于分居状态满一年的证据,这其中可以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分居协议以及有关证人证言等等,从而能够有力地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基础确实已经严重破裂;
其次,关于夫妻关系不和谐的证据也是至关重要的,比如曾经发生过的激烈争吵或者打斗事件的报警记录,社区委员会或者亲朋好友的调解记录等等;再者,对于财产方面的证据也不容忽视,这其中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各类资产的所有权证明以及其价值评估报告;
最后,如果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的话,还需要提供与之相关的证据,例如个人抚养能力的证明文件,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等。
总的来说,举证过程中应该紧紧围绕着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核心议题展开,同时所提交的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三大要素。
最新修订: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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