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地产交易的过程中,卖方未按照约定履行
过户手续的行为实际上构成了
违法行为。
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房地产买卖契约一经订立,双方都应当严格依照契约的规定进行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其中,卖方负有协助买方完成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义务。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仍然存在着部分卖方刻意拖延或拒绝执行过户程序的情况。
面对这种情形,买方有权依照契约中所签订的条款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支付
违约金、
赔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等等。
与此同时,买方还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
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卖方必须履行过户手续。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
消费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购房合同、付款收据以及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等等,以确保在维权行动中能够充分地证明自己的主张并获得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