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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立遗嘱不给女儿怎么办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父母享有对其个人合法财产之自由处置权,该项权利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得以实现。
在此情况下,倘若父母在遗嘱中未给予女儿任何遗产分配,只要遗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形式与实质要求,便具备了法律效力
遗嘱的具体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多种类型。
而在实质性条件上,立遗嘱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中所表述的内容须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同时,所处分的财产也应当属于其个人合法所有。
如您认为父母所立遗嘱未能满足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不当情形,您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范围内,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然而,若经查证并无上述违法行为,则该份遗嘱通常会被判定为有效。
最新修订: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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