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产,获准变更为单方所有权。
这一过程往往有两种途径得以实现:
首先是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自行商定来确立财产归属关系,并将此意愿以
书面形式加以确认,从而固定
房产归属于某一方,这种协议本身即具备了法律约束力;
其次则是通过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式,在
离婚诉讼中,经过双方协商或者由法院作出裁决,将房产明确划归于某一方名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婚内约定变更房产归属并不需要进行
房产过户手续,但是为了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办理
过户手续无疑更加稳妥。
至于因
离婚分割引发的房产归属变更,则必须依照相关
法规办理
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总而言之,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以及程序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