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医疗事故的鉴定问题,通常情况下是由各个设有区域
管辖权的市级地方医学协会和省级、自治区级及直辖市直接管理的县级(市)地方医学协会承担起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任务。
而对于省级、自治区级及直辖市地方医学协会来说,则主要负责组织二次鉴定方面的事务。
如若必要的话,中国医学学会亦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组织对那些具有一定难度、复杂性且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
此项
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目的在于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去评估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以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联性,从而为接下来的
赔偿事宜以及
责任认定提供有力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