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装修
服务合同过程中,若缺乏对延迟交付行为所导致的偿付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其本身并不必然构成
违法行为,然而这无疑会削弱对于业主权益的充分保护。
从法制层面来看,即使在装修工程出现延迟的情况下,业主仍然具备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向责任方提出
赔偿要求的权利。
依据我国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施行的基本准则,各方应严格按约履行各自的职责与义务。
如果装修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给业主带来了实际的
经济损失,那么业主便有权利向对方要求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损失的估量可能涉及到由延期交付导致的额外租房开支、商业机会丧失等直接性经济损失。
然而在此类情形之下,业主还需负担起提供
证据支持己方索赔请求的责任,证明其具体
损失程度。
由此观之,为了尽可能完善自我权益的保障措施,我们强烈推荐在签订装修服务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有关延迟交付行为所引发的偿付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