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子女具备成为家长出席公开
听证的资格,然而由于
证人年龄尚不足16岁,因此其证词的可信度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质疑。实际上,证人的作证能力并非仅仅由年龄决定,还需要全面评估他们对于相关事件的理解以及表达能力。若15岁的子女能够对所涉及的事实具有明确的感知、记忆及表述能力,那么他们的证词便有可能得到法庭的认可。然而,鉴于子女与家长之间存在着
利益冲突,在审查证词过程中,法院将会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法院将综合其他
证据以确定该证词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果仅凭子女的证词,而缺乏其他证据进行佐证,那么这一证词很可能无法独立作为判定案件事实的唯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