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此类情况时,
撤销权往往是可行的选择。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当一方
当事人采用
欺诈手段,致使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形下做出了
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受到欺诈的一方便享有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该行为的权利。
然而,倘若第三方实施了
欺诈行为,而
被害人对此的确毫不知情并且无任何过失,那么
受害人则需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确有欺诈事实发生及其自身所表达的意思表示乃是基于欺诈所致。
一旦能够成功地完成上述举证工作,便可借助法律途径来寻求撤销该项特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广大公众在行使这项权利之时应关注其时效性,即自得知或应当知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必须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