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分居仅有两个月的情况,往往无法直接判定
离婚。
根据我国现行法例规定,只有当“因感情不合而造成的分居满两年”才能成为
诉讼离婚获得正式裁决的一个法定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仅仅因为分居时间为两个月,尚处于较短暂的时期内,恐怕未必足以有力地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
然而,法庭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其焦点问题并非单纯的分居事实,而在于判断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否经过实质性的破裂,这个结论需要借助诸多因素来进行衡量,例如夫妻间发生的矛盾冲突类型,以及是否存在重归于好的可能性,再者就是导致分居的具体原因等等。
假如您希望通过分居方式实现离婚愿望,我们建议您搜集有关因情感不合导致分居并已经满足了满两年条件的相关
证据,例如具有
法律效力的分居协议,权威人士提供的证词佐证,以及租赁房屋所签署的合同等,以期尽可能提高离婚案件的胜算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