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解散清算与
破产清算之间的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从造成
清算的原因来看,解散清算往往是由于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期已经届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等自愿性解散因素,或者是因为被
吊销营业执照等强制性解散因素所引发的;而破产清算则是由于企业资产不足以偿还其到期
债务,从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下去。
其次,在启动
清算程序方面,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自主决定启动;然而,破产清算则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批准并裁定受理之后方可启动。
再者,在清算小组的组建方面,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的股东们共同组成;但对于破产清算来说,则需要由法院来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
此外,在
债务清偿的顺序上,解散清算需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约定进行;而破产清算则要严格遵循法定的顺序,对
破产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
最后,从法律后果的角度来看,解散清算完成之后,公司的
法人资格将会自动终止;而破产清算完成之后,那些未能得到清偿的债务将依法不再予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