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已依法缔结登记
结婚,取得合法身份后,再行与其配偶以外之异性结婚或明知他人早已登记结婚却仍与其再度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其
犯罪主体自然应为此类触犯重婚罪之自然人。
在法律规范中的
定罪量刑标准上,实施重婚罪者,应当被判处至少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但若情节轻微且对社会危害不大者,则不会被视为
犯罪行为。
在分析判决是否构成重婚罪时,重点在于考察
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与
事实婚姻关系的双重交叉,抑或是在明知某人为已依法缔结法定婚姻关系之人的前提下,仍然自愿与其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
这里所说的“事实婚姻”,通常情况下指的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群体。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结合多方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其中包括周围群众对当事人之间是否属于夫妻关系的认知程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