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约方享有
合同解除权这一议题,其行使条件与行使范围都具备较高的限制性。
通常情况下,违约方能够寻求
解除合同的必要条件中,必须包含如下几个关键要素:一方面,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已经陷入停滞状态,如果违约方仍需继续履约将对其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待遇,而守约方坚决反对解除合同也显得不合情合理;另一方面,违约方并未出于刻意
违反合同之目的,其所实施的
违约行为并非源于故意或严重过失。
此外,在决定是否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时,还必须审慎评估此举是否会侵害公共社会利益以及第三方其合法权益。
最后一点,即违约方有义务承担因为
合同解除而引发的所有损失
赔偿责任,以此来确保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总的来说,违约方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当保持极其谨慎且严格的态度,其根本宗旨在于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关系,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及正常高效的商业交往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