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地区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审判实践经验,法律对该
犯罪行为所处的惩罚主要依
犯罪情节的轻重来评定。
通常情况下,若
行为人是为了获取利润,纠集多人参与赌博或将赌博作为其职业活动的,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罚金。
然而,当开设赌场的情节较为严重时,例如行为人通过抽头渔利的方式累计获得了超过 3 万元的金额,或者赌资总额达到了 30 万元以上等情况,那么就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在具体
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充分考虑到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
自首立功等情节。
最后,法院会根据全案的
证据材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