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都北京市,若是房屋交付延期超过六个月,那么您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两种形式的补偿:其一为按照
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开发商应当向您支付的
逾期违约金;其二则是若因为开发商交房的延误行为给您带来间接的经济负担如增加住房
租赁费用等实质性损失,亦可相应提出索赔申请。然而值得提醒的是,为了行使以上权利,您须具备充足且确凿的
证据以证实相关直接或间接的
经济损失确实存在。从法律视角来看,补偿额的确立以及补偿方式选择都需要根据您所签署的购房合同的具体规定进行安排。倘若是在合同未做详细说明的部分,便可依照我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和交易习惯逐步加以澄清和裁定。为了保障您个人权益的最大化,我们强烈建议您能尽快同开发商展开对话洽谈,若磋商无果,您还可以采取通过
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应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