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退房事宜常常涉及到以下六种情形:首先,若是开发商在房产销售过程中未能获取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双方所签署的相关房屋买卖协议将被判定为无效,此时购买者有权选择
退房;其次,如果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之偏差的绝对值超出了3%的标准,那么购买者同样拥有退房的权利;再者,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且经过多次催促之后,仍然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购买者可以据此
解除合同并选择退房;此外,当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日常居住和使用时,购买者也有权提出退房申请;最后,若开发商未经购买者同意擅自更改规划或设计方案,导致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以及朝向等方面受到重大影响,购买者亦有权选择退房。总而言之,关于商品房退房的决定需要依据具体的
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