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逾期交付所产生的
违约金计算方法,往往受到
购房合同中约定条款的影响和制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经常遇到以下两种计算方式:其一是依据已付房款的一定比例进行每日计算,举例来说,就是以已经支付的房款为基数,按照每天万分之一的比率进行计算;其二则是直接约定一个固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然而,若购房合同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的约定,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应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当我们提出违约金诉求时,必须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开发商确实存在逾期交付的
违约行为,比如交房通知书、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房日期等等。此外,在法律层面上,还会结合违约的具体情节、双方的过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量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