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铺买卖过程中尚未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极端情境之下,商铺能否予以退还,尚需进行复杂的案情审视与技术剖析。在这其中,倘若贵方已经完成
购房款的交付,并拥有诸如收据、订约协议等其他能够反映购房意向及交易实际状况的可靠资料作为支撑,那么,商铺能否顺利退回便取决于这类资料中所明确约定的条款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然而,若无任何书面或有效的口头约定作为依据,贵方主张
退房的诉求恐将面临一定程度的困难。从法律视角出发,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销售行为,例如在未获取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法定文件的前提下进行销售活动。若经查实确有此类
违法行为,贵方有权提出退房请求,甚至有望获得相应的
赔偿补偿。然而,若因贵方自身原因产生退房意愿,同时又缺乏明确的合同约定以及对方的过失行为作为支持,则可能需要通过双方协商或启动
司法程序加以解决,最终的处理结果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