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新建
商品房的交付日期应该以购买者与开发商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所明确约定的时间为准。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向购买者交付房屋,则视为发生了
逾期交付的行为。一般而言,若逾期交付的时间相对短暂,开发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程度上的
违约责任,例如支付
违约金等。然而,若
逾期时间过于漫长,购买者将有权利根据
合同条款的规定终止该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退回所支付的
购房款项以及该款项产生的利息,同时还可要求其
赔偿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
经济损失等。在郑州市这座城市中,关于具体的延期交付时间的规定并无任何特殊的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在一般情况下,若逾期交付时间超过了90个自然日,购买者便可以主张享有相应的法定权利。但是,最终的判定结果仍然需要基于合同约定以及具体的法律条文进行确认和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