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种境遇,建议您首要关注并研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中的关于竣工延迟
违约金的详细规定。如若发现所规定的违约金偏低于因延误交付造成的实际损失,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通知对方提出按照实际损失计算的索赔请求。在此过程中,务必要妥善收集和保管能够证实您
损失程度的各项证明文件,例如因延期交付导致额外承担的租金等方面的支出记录。同时,建议您积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展开谈判,旨在提升违约惩戒金额的上限。倘若无法在谈判桌上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自身权益。然而请务必留意,无论是诉诸法庭还是进行其他
司法程序,都需要付出一定程度的时间及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