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典规定,开发企业
逾期交付所产生的
诉讼时效通常被划定为三年之期。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该期限自您得知或应当了解到自身在开发商逾期交付的问题上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且负有履行其义务之人的日期开始进行计算。在此过程中,若涉及一些特殊状况,例如开发企业与您之间就交付时间及
违约责任的解决方案存有另行约定,或者出现了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等情况,那么诉讼时效的具体期限可能会发生相应的调整。当您察觉到开发企业存在逾期交付的现象时,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采取措施,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如
购房合同、开发企业的通知函件、双方沟通过程中的记录等等,以备在未来的
诉讼过程中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