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况下,
房屋预售合同是具备
可撤销性的。换句话说,当开发商在
签订合同时有意对没有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一重要事实进行隐瞒或提供了
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在
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了重大误解、
欺诈行为、
胁迫行为以及显失公平等情况时,
购房人有权利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份合同。另外,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解除条件,并且这些条件已经得到满足,或者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达到预期的目的,那么双方
当事人都可以提出
解除合同的请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必须在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通常为一年。同时,为了确保撤销合同的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支持其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