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架构内,针对“
一房二卖”这种行为所进行的惩处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具体裁决。如果卖方在与某位买方签订
购房协议之后,再次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第三者并且成功地完成了
产权变更手续,这就使得先前的
买房人无法实现其拥有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心愿,此时卖方必须承担起
违约责任,向已经收取的款项全额退回,并且依照
合同条款规定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然而,如果卖方的“一房二卖”行为存在着法理上的
非法占有目的,企图
欺诈或者盗用他人财产,且涉及到的金额较大,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控告犯有
合同诈骗罪,并因此面临
刑事处罚。此外,对于先期
购房的买方而言,他们也享有诉诸于民事
司法程序的权利,以要求卖方对自己所遭受的损失给予
赔偿,其中这可能包括房价差额的损失、已经支付的房款产生的利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