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申请的法律程序中,
债务人通常指那些无法偿还其到期
债务、所拥有的资产难以覆盖所有债务,抑或是明显地显示出其偿债能力不足的
企业法人机构。当涉及到企业破产问题时,尽管
法人代表大多数情况下仍然继续保留着原企业的法定
代表人身份,但在此过程中,该企业的日常运营与管理权利将被严格限制,并将由专门负责此类事项的
破产管理人进行接手处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些法人代表并不一定要为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除非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法定的过错行为,例如因为他们的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导致企业走向破产。若企业的破产是由于正常的市场风险以及
经营不善等因素所引发,那么法人代表通常仅仅作为企业的代表,参与到
破产程序之中,并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