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进行道路修建征迁工作时,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
赔偿:首先,为恢复被征收土地原使用功能而提供的
土地补偿费用;其次,按照需要安排进行另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得出的
安置补助费用;再次,对于地上附属设施及青苗的补偿费用,这部分的
赔偿标准则由各省级行政区自行制定;最后,赔偿方式多元化,既可以选择货币直接结算,也可以进行实物置换或者将以上两种形式灵活融合。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和实施方法,将会严格遵循当地已出台的征迁政策以及与其紧密相连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在整个征迁过程中,被征迁方享有获取合理补偿的权利,同时,征迁流程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中包括发布征迁公告、进行资产评估等关键环节。若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务必妥善保管相关
证据,并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