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民法典一人首付两个名字可以吗

民法典一人首付两个名字可以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在购房前其中一方支付了首付款并登记了双方的姓名,那么这一住宅物业就应当被视为是夫妻的共有财产,归属夫妇二人共同所有。当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他们有权通过双方协商来分割这部分房产,但是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等待人民法院按照具体情况,依照保障子女、保护女性以及不涉及到过错一方利益的原则,以公正的态度做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新修订:2024-08-0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