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承包专题 > 出让地和划拨地的区别

出让地和划拨地的区别

划拨与出让两种土地类型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首先,它们的本质属性各异;
其次,获取途径迥异;
再次,所涉及的权益和职责也是天差地别;
最后,每种土地的许可期限更是千差万别。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的严格规定,通过划拨的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除非法律或者法规对其有限制性规定,否则,将不再受任何时间限制。而出让土地之许可期限则主要区分为四十年、五十年以及七十年期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最新修订:2024-08-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