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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立案后警方怎么监视居住地


1.这取决于实际情况。
2.被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在特定期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原址或指定居所,并且对其行动进行监督和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这仅仅是刑事诉讼流程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所实施的诸多强制措施中的一个环节。这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为了确保刑事诉讼进程能够顺利推进,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施加限制或剥夺的所有可能方式。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强制措施其实是一种侦查策略,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离、串供销毁证据、继续犯罪等现象的发生。无论是将犯人拘留在监狱中或是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监视,都只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其严重程度,其主要目的在于预防犯罪,而非惩罚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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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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