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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判三年零四个月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中三年半指的是犯罪数额达到巨大的程度。
然而,其具体适用情况仍需参照案件事实来进行判断。对于盗窃罪而言,其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时,应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较大”;
2.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之间时,应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3.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时,应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盗窃数额较大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处罚金;而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可能被判处罚金
至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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