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受贿
犯罪通常具有较高的隐蔽性,涉案人员往往会选择在秘密场合达成协议,因此,对于索贿行为的认定,
公诉机关所掌握的
证据往往较为有限。在这种情况下,若仅有
行贿者的证词而缺乏
受贿者的自白或者其他
证人的佐证,则难以作出确凿的判定。作为辩护律师,我们必须充分运用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紧紧抓住这一关键点展开辩护工作。
《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
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