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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预售登记合同样本请问其法律效力如何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若在出售商品房时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其与购房者所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合同
然而在此情况下,倘若开发商能够在被告提起诉讼之前成功获得该项资质认证,那么原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即可重新被判定为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若购房者在知晓开发商未能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前提下仍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则可视为双方对于该商品房预售事宜已达成共识,合同得以成立。然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效条件,故此份合同目前尚处于未生效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新修订: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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