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商品房建设工程发生烂尾情况时,业主擅自停止贷款行为虽属违反法定程序之行为,然而并未构成法律上规定的
违法犯罪行为。倘若业主未经合法手续而擅自中止贷款合同履行义务,则将构成
合同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
违约行为通常表现为向银行支付
违约金或承担
逾期利息等
经济赔偿责任,同时也可能对业主自身的信用评价产生负面影响,导致
个人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