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帮助信息
网络犯罪获取收益达11万元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可处以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缴纳
罚金进行惩罚。具体
量刑额度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支付结算涉及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者;
2、通过投放广告等形式提供资金支持超过五万元人民币者;
3、所获得的
违法盈利超过一万元人民币者;
4、协助过三名及以上对象实施此类
犯罪行为的人员;
5、两年内有过因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个人,并且在此后再次从事该类协助行为的人;
6、协助对象在实施
犯罪时酿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
7、五张或以上
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拥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等被收购、出售或者租赁的使用者;
8、二十张或更多他人的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被收购、出售或者租赁的使用者;
9、有其他任何
情节严重情况的人员。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