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轻度损伤在大多数情况下构成了故意
伤害罪的指控。然而,在少数特殊情形下,这种行为只会导致轻微程度的
人身伤害,通常这种行为并不足以达到
刑事定罪的标准,所以不会被认定为
刑事犯罪。对于此类案件,一般的
处理方式通常包括行政方面的惩罚和制裁。
此外,如果涉及到使用器械造成他人轻度伤害的案件,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了
寻衅滋事罪的嫌犯,并将根据寻衅滋事罪进行
司法审判量刑。然而,具体情况仍需结合由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所掌握的相关
证据做出准确判断。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