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双方具备完整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士共同签署达成的合约协议中,关于涉及婚姻缔结的相关条款,在未经过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结婚登记之前,我们应该认识到其并不能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然而在涉及其他类型的条款,财产相关的约定,它们并不会自发地失去效力。
只要通过正常的
结婚登记流程完成了相应的手续,那么所谓的“
虚假”婚姻便可自然而然地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婚姻,从而使婚姻关系得以确立并且被法令承认和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