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借贷为名实施的
合同欺诈行为,通常将被归入
合同诈骗罪行列并受到相应法律
法规的制裁。
然而,此种
犯罪行为必须满足两个特定条件:
首先是在签订以及
履行合同时,涉及到
伪造、篡改、损毁或以其他方式制造
虚假的票据、
产权证明作为
抵押行为;
其次是受其欺骗造成另一方
当事人财产损失的行为特征。
在实践中,此类案件根据
涉案金额大小可能会面临如下
处罚:
若涉案金额达到较大规模,将被判处
刑罚,最轻者将被判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
罚金的惩罚;
而如果涉案金额庞大并且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
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判决——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承担同样的罚金惩罚;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那么他/她将被判罚入狱10年以上,甚至更长的时间,同时还要面对罚款或者
没收财产的处罚。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