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
遗嘱继承或依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
继承。
倘若被
继承人与其
再婚配偶已经留下
遗嘱以进行
财产分配,那么子女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依据该份遗嘱内容进行执行。
若是未设
立遗嘱,那么将依据
法定继承规则来确定各项财产的归属权,即由死者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作为
第一顺位继承人来共同继承此项财产,因此作为孩子,他们有权利继承其父遗留下来的部分遗产份额;
另一方面,继母的
遗产分配情况需要根据她和继子、继女的
抚养关系状况做出判断,如果两者之间存在抚养事实,即可享有一定的
继承权,反之则无法参与继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