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需要参考所签订的详尽
合同条款。此类
合同关系的处置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进行处理,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于
违约行为的承担方式,那么就需要履行相关的
违约责任,甚至可能包含支付
违约金。反之,若是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任何形式的违约金或者违约责任,那么便可以将其视为一种
服务合同关系,此时可以选择中止或者解除该合同,由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
然而,在此类合同关系中,通常情况下保存方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存予方则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因此,当选择中止合同时,只会给存予方带来损失,而不会给保存方带来任何损失,因此保存方无权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