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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帮信罪流水40万坐几年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若涉嫌帮信罪,且犯罪金额流水达到了四十万元人民币,通常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并处罚款。但对于初犯者,如能主动投案自首,或者积极退还违法所得,则可以相应地减轻其刑事责任或者避免给予处罚。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法人组织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在判定某项行为是否构成帮信罪时,必须要考察其是否确实存在为他人犯罪活动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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