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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几年

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及液态废物等均属于走私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既遂最低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需缴纳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
本罪的犯罪客体主要针对的是国家对外贸易的管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修订: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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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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